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面试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衢州市实验学校(衢州市讲舍街26号)。
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衢州市实验学校统一组织。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衢州市实验学校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在2017年9月30日前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和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录用手续办完后,录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外招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附件2:《衢州市实验学校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报名具体地点
附件4:学校基基本情况
附件下载:附件.doc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学院
2016年11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