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第2教学楼205教室。
2.参加对象:名单将于11月30日16:30时以后张贴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10室门外,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在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硕士及本科院校层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特长等综合因素,分学段、学科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与参加学科面试人数的最高比例为:招聘指标3名及以下为1:3,招聘指标4名及以上为1:2。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时,可全部进入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内容:一般采用课堂模拟教学、交流问答、结构化面试、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现场确定。
4.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面谈考核、定岗
依据各学段、学科面试成绩,确定面谈考核对象。核定指标与面谈考察人数的比例为1:1.5,考官及用人单位与考生进行面谈交流与考核,根据综合因素经“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对象和相应的学校岗位。其中,高中段报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义教段的,根据考生意愿,可以作为义教段面谈考核、定岗对象。
(五)体检
1.对象及要求:按学科核定指标数确定体检人数,以书面通知为准。要求空腹,随带2寸半身免冠彩照一张和体检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集中。
2.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察、签约
参加体检人员进入考察,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拟考察人员,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获得支持后,即可签订就业协议。经签章并体检合格则协议生效,以后一律不得毁约。签订协议时需上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院出具的个人政审证明、《教师招聘考核表》等材料。
(七)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取消资格等情形时,是否需要递补,可依据考生面试成绩等综合因素,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决定。
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7195、82622107。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面向全国重点等院校招聘2017届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2. 杭州市萧山区面向全国重点等院校招聘2017届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报名表、汇总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