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通知》(牡垦局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结合管理局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招聘管理局高级中学人员要求具有统招本科一表以上2017届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3、招聘管理局局直、农场初中、小学人员要求具有统招本科二表以上2015、2016、2017届毕业生。招聘学前教育岗位为统招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4、招聘管理局高级中学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 11月21日以后出生);招聘管理局局直、农场初中、小学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的其它条件。
(详见2016年牡丹江管理局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教育系统工作人员83名。详见《2016年牡丹江管理局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管理局人社局通过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具体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填报《2016年牡丹江管理局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只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7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高考成绩单或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请向毕业院校档案馆索取)、在职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同意申报意见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笔试考务费105元。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8时至11月28日17时。
报名地点:管理局人才市场(密山市裴德镇)。
联系方式:0467-5062276(办公室)曲芳、王莎。
外地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将本人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成文件发送邮箱mdjzpjyxt@163.com,并随时关注邮箱回复及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凡因个人不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领取准考证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及公示情况请考生关注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nkmdj1947,二维码附文后,请扫描关注)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及人社局电话通知,凡因个人不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音体美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各占笔试成绩的50%。音体美专业技能考试按学校所需岗位需求专业方向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60%折合总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本学科或专业课程。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40%折合总分。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及格考生中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及格考生中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在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nkmdj1947,二维码附文后,请扫描关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工作调动。
(七)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16.11.10(教育)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