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师招聘考试形式及内容(45名)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初试。报名后进行初试,随到随试,初试合格者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初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等。初试不合格者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特长或技能展示),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形式为教学设计。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特长或技能展示,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合格(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特长或技能测试仅限美术、器乐、体育岗位者,所需表演器材需自带,同时随带能证明特长能力的获奖证书原件等印证材料。
4.时间、地点:报名后开始初试,随到随测,一般1小时以内通知是否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