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区教研室(教科所)部分学科的教科研力量,加强对学校和教师教科研工作的指导,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教师选聘部分学科教研员和教科员。
一、选聘岗位(共3名)
岗 位 |
人数 |
所需专业或特长 | |
高中英语教研员 |
1人 |
英语专业 | |
教科员 |
德育研究 |
1人 |
教育学或心理学相关专业 |
课题管理 |
1人 |
专业不限 |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区公办学校中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三、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刻苦钻研、积极进取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校工作期间,与同事关系融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强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性格开朗、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及网络运用技能。
3.教研员岗位必须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男50周岁以下(
教科员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教龄5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课题管理岗位须有1年以上从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经历,曾获得区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德育研究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或心理学相关专业,并具有1年以上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经历。
特别优秀的教师在年龄、职称上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和教育理论功底,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教师指导的能力和工作水平,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教研员岗位近五年内(2007年8月-2012年7月)有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并切实开展研究活动,获得相应的教科研成果,近五年内有教育教学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教科员岗位近五年内有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有市级及以上获奖论文两篇及以上,有较强的科研和写作能力。
四、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报教科员需明确专业特长)。
4.报名时须交下列材料:
⑴个人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
⑵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⑶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附清单,与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证书及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并标上页码)。
⑷论著、论文原件和论著封面、扉页、目录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论文须是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著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附清单,与论著、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复印件要重新编写页码,清单中要标出重新编排的复印件所在的页码,便于考核组查阅。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排列。选聘结束后,应聘者的各种证书原件和论文、论著原件一律退还本人,复印件和其它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凡不具备选聘资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区教育局组织面试(演讲和现场答辩),重点测评应聘者的教育理念、教学能力和教研、科研等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每个职位面试成绩前二位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采取所在单位提供意见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公示
经面试、考核后,由区教育局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余杭教育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聘用
公开选聘的教研员实行聘用制,聘用的人员与区教育局教研室签订一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按照任期基本工作要求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试用期已满而没有被续聘的人员,流动到区内学校任教。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选聘工作。
组 长: 杨仁洪
副组长: 王啸堤
成 员: 曹炳宣、程宁、邵晓舟、张小见、贺国标、李玉华、吴金丽
咨询联系方式: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86233267
余杭区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 电话:86225902
投诉联系方式:余杭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电话:8622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