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2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非在编人员。
(三)考核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0年11月28日至1998年11月28日出生;
4.报考初中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有报考职位须与报考者的学历专业一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016年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教师招聘的公告(21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