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①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占30分,答辩占10分;②其他岗位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2.时间:试讲时间约12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12分钟左右;答辩时间为3分钟。
3.范围: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中小学教材版本。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题作为该学科的试讲内容。答辩由考官提2-3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4.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现场面试或另安排时间回河源进行)。
5.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并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书》。
6.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招聘岗位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7.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河源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服从河源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时,如招聘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62-3297399、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
附件1:2016年河源市市直学校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河源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