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源市市直学校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做好河源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招聘岗位为高中阶段50人、初中阶段2人,小学阶段2人,幼儿园阶段2人,特殊教育阶段2人,共计58人。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1年11月18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2016年河源市市直学校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报考者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并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报考者如在2017年8月30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②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东北师范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国际会展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为: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一页打印一份(见附件2);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三方协议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3)其他报考者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如无职称证书则不作要求)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相片2张。
4.其他事项
(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于现场查看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2)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在职人员(含合同工)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出具书面证明原件。
(4)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