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岑巩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1/16
一、招聘安排
1、招聘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上午12:00(面试)
2、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7(面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详见附件1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五个面试点。根据各面试点面试时间的先后顺序,在前一个面试点已招满计划的职位,在后一面试点将不再招聘。
五、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
六、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八、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考察和拟聘用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贵州省黔东南州现行政策标准执行。
(二)安家补助: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本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
安家补助聘用当年发放60%(报到上班后次月兑现),次年发放40%。
(三)住房奖励:
凡享受安家补助的专业技术人才,免费提供一套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供其居住,服务期达到10年及以上的,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并免费办理产权手续。
十、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的《岑巩县事业单位2017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位实施方案》为准。
联系电话:0855-3574932(岑巩县人社局事管股)
联系人:莫安武18585182615、237229130@qq.com
附件1:贵州省岑巩县2017年高薪引进教师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