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 2012年 8月 14日,又有个别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应聘实验中学高中地理教师岗位的 00534011921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县直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 00534013319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0534011109号考生参加县直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
应聘乡镇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 00534012902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乡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 00534014319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乡镇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 00534013920号考生和 00534011108号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特此公告。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 年 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