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高新人才网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引进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别可享受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2万元/人、3万元/人。
本次报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在职在编教师来电或现场咨询,但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咨询电话(工作日):87703431,詹老师。
监督电话(工作日):87702425,姚老师;87702530,郑老师。
附件:
1、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7届毕业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计划表(2016.11).xls
2、《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3、《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7届毕业生直接考核报名登记表》(2016.11).doc
4、《附件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