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含2016年获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对口,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3、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并获得过校二等奖学金1次以上或者获得校三等奖学金2次以上。
4、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