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每个招考岗位具体测试内容详见《2016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一段一号,联系电话:0813-6106149)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6年11月1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100%+政策性加分。
5.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8.笔试查分: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6年12月13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登记,2016年12月14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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