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面向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公告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和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由初、高中两个校区组成,初中部位于福田区益田村内,高中部为全寄宿制,坐落于龙岗区中心城,学校占地面积12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近9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0个教学班4500余名学生。
深圳第三高级中学面向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若干学科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英语教师、舞蹈教师、体育(羽毛球)教师
二、应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6届及之前毕业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应届毕业生;语文、英语教师要求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科目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报考。
3.具有相应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报考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者请下载附件填写《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并发送到邮箱99380513@qq.com,截止日期:2016年11月30日。
2.简历投递完成后学校工作人员会联系符合条件毕业生实习,实习表现合格者将进入招聘程序。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属于学校赴外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范围。
2.招聘岗位属财政全额拨款职员编制的新聘人员,“新聘人员按我市有关规定统一实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其退休待遇通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予以保障,自进入本单位之日起,按规定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应聘者应对自己在信息采集表中所提供的信息详实有效性负责。
4.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指引》(深人社发【2012】19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