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为端正;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4.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集贤县在编教师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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