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教龄和教师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滦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016年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教师招聘的公告(200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