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校(院)长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为直属的陕西省长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公开招聘校长、院长。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陕西省长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长1名。
2.西安市第二保育院院长1名。
二、招聘范围
西安市、区县教育部门举办,或西安市辖区内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幼儿园(院)在职在编领导干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组织领导能力强,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4.现任小学校长、幼儿园(保育院)长,或任副校长、副园(院)长职务满3年;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9月22日通过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9月23日9:00—27日18:00。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的方式报名。报名通过网上投送资料方式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投送资料包括:《西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校(院)长报名表》,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资料照片。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报名邮箱:494607339@qq.com
3.资格审查:9月28日—29日。公招办公室对投送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通知本人到公招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西安市凤城八路市政府六号楼市教育局101会议室)。审查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资料原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1:3,取消该招聘职位。
4.面试:时间为10月8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面试前,将向参加面试人员介绍两个单位基本情况。面试有演讲、答辩、提问三个环节。其中,面试人员在分析应聘单位现状基础上,就本人对单位发展设想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抽取答辩题目进行答辩(时间为5分钟)、由专家组现场提问本人应答(时间为5分钟)。专家组根据面试人员整体情况打分(满分100分),平均分作为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5.确定人选:公招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察人选,提交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
6.组织考察:10月12日—14日,由市教育局党委派出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拟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7.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职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8.任职公示:市教育局党委在拟聘人员单位、拟聘任职单位、西安教育局网站等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任职公示。公示期间组织拟聘对象进行廉政考试、抽查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廉政、计生鉴定。
9.正式聘任:在公示期间未发现不同意见或虽有不同意见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可进行聘用。由市教育局党委印发任命文件,宣布任职。同时,办理人事、工资等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招聘工作中时间调整以及最新要求,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网站(www.xaedu.gov.cn),以最新通知为准。
4.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29-86786628
附件:西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校(院)长报名表
西安市教育局
公开招聘校(院)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