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报考德众保税中心急需人才的应聘人员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2、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和乡镇办事处定向类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指定工作网站公布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德众保税中心急需人才的应聘人员应于笔试前一天,携带相关资料到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孟州市东河雍大道00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03房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在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大学专科以下毕业生除外);
(4)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执业)证书、证明等材料;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孟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村任职工作经历证明;
(8)《孟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9)1—5项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型);
(10)出具各类证明材料时需在正文中注明被证明人的身份证号码;
(11)除报考乡镇办事处定向类以外,其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3、除报考德众保税中心急需人才的应聘人员面试于笔试次日进行外,其它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4、面试形式及内容
(1)教育类的应聘人员面试由教育局组织,医疗卫生类的应聘人员面试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2)报考综合类、乡镇办事处定向类应聘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报考德众保税中心急需人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报考同一岗位并在同一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以上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见附件3),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在计算面试平均成绩时,只计算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和人数,未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计入总人数。
五、体检
(一)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报考教育类应聘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其它岗位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孟州市委组织部与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组织进行。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
(一)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三)报考乡镇办事处定向类的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的具体工作单位由孟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组织分配。
(四)报考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的应聘人员聘用后的具体工作单位由孟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组织分配。
(五)报考教育类的应聘人员聘用后的具体工作单位由孟州市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组织分配。
(六)报考孟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岗位代码为1050101和1050102岗位的应聘人员聘用后派驻到孟州市网络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工作。
(七)报考德众保税中心急需人才的应聘人员聘用后派驻到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工作,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按照在派驻单位的工作实绩每月再享受工作性补贴2000—5000元。
八、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和提交考察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对招聘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成立纪检监察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监督。
九、有关事宜
(一)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engzho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简章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
(三)本简章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审批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孟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100255监督举报电话:0391-8100288
附件1:孟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孟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3:“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docx
附件4:《孟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专业目录对照表》.xls
孟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4日
附件1:孟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