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校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景观生态环境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二名,为非正式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基本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招聘岗位:景观生态环境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二名,其中植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一名,市政或工民用建筑专业一名;非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6个月。
1、植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要求:
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植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
⑵ 能吃苦耐劳,有大局观,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
⑶ 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
⑷ 有行业经历优先。
2、市政或工民用建筑专业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要求:
⑴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市政或工民用建筑专业;
⑵ 能吃苦耐劳,有大局观,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
⑶ 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
⑷ 有行业经历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需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并递交书面详细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需对本人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参加实践能力测试时间;
3、根据实践能力测试结果,学校确定候选录用名单,并进行面试;
4、根据综合素质、实践能力测试、面试结果,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安排体检。
四、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缴纳等福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10日截止
2、报名地址: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4室)
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3、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