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资教生(含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报名参加今年6月申请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但在录用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持有高中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及小学阶段相应学科的岗位,持有初中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阶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聘用待遇
新聘用教师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