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城厢镇初中、县第二小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工作方案
一、编外工作人员岗位
1.学校门卫6名(初中3名,小学3名)。
2.初中宿舍管理员4名(2男2女)。
3.食堂人员12名(初中8名,小学4名)。
4.保洁人员2名(初中1名,小学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初中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4.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谦虚好学、严谨细致,有独立工作能力。
5.学校门卫属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工作岗位条件的。
三、待遇及身份
(一)待遇:工资1500元/月,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身份:聘用人员属编外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那坡县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6822113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审核
2016年8月31日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那坡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立即进行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个人承担。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重点对考核对象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六)聘用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日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一年后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那坡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