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单项计分和综合计分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网站公告为准。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命题比重为综合知识40%、学科专业知识60%。其中:综合知识命题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教育学与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主要为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知识内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出现低于该比例情形的可放宽至1:2。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时间与地点等事项通过指定网站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职位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形的,以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得分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仍出现相同情形的,则加试笔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若出现因有考生放弃面试权利等原因,而导致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与招聘职位职数比小于或等于1:1的情形,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职位所有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确定为该职位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出现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生名单及相关事宜通过指定网站公告。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七)选岗与聘用
语文、数学等招聘职位,由于同一招聘职位有两个以上学校招聘,由市教育局通过组织考生公开选岗确定聘用学校。拟聘用对象报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编制编内聘用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其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与教育单位同类人员政策一致,按有关政策规定纳入市财政预算。拟聘用对象系宜都市以外在编在岗教师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人事手续。
对不按时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教育局网:http://www.ydjy.com/。
监督举报电话:
0717-4830538(宜都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垂询电话(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0717-4823132(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附件:《宜都市2016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宜都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3日
附件:《宜都市2016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