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60%。
(二)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1-13)的考试包括笔试、技能加试和课堂教学(试教)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学前教育加试的人员。
2、学前教育加试
基本功加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学前教育加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课堂教学考核(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40%
(三)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4)直接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试教)环节,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岗位11-13资格复审工作由无锡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加试前进行,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在课堂教学(试教)环节前统一组织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试教)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课堂教学都同分,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市教育局办理入编手续。
2016年毕业的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于2016年9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应聘高校、高职校教师应于2017年12月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校将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0510-81827686、0510-81821831。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jy.wuxi.gov.cn/
无锡教育信息网站:www.wxjy.com.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教育纪工委: 0510-81821832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603
无锡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