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学》考试范围: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本人持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于2016年8月15日至16日到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五楼),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优惠政策。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征兵办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8月18日至8月24日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437-3168867。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9月17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绿色通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经复审合格进入面试。
2.面试前资格条件复审,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县区由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要求全日制统招学历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6年8月份,即到2016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复审的,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发给《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4.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三)面试
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另行公告。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及格人员,没有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考试总成绩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但对于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在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流动到其它单位。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lyhrs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可登录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0437-3168075
4.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0437-3315701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37-3168867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
1.《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