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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2016年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公告(75名)(2)

时间:2016-07-15 15:19:10 点击: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公布:2016年7月14日—7月19日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meilan.gov.cn)、美兰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hkmljy.com)、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hihk.lss.gov.cn)和海南省教育厅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7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方式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岗。报考人员登录“美兰教育信息网”,点击“2016年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窗口,填写《2016年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报名表》(贴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点击提交确认网报成功。

(四)现场审查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20日(网上分批通知)。考生网报后需分批进行现场审查资格。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有效证件: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工资清单或用工合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本区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生),必须提交由具备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五)现场审查地点:海口市振兴路8号美兰区教育局人秘室(211室);联系电话:0898-65321276。

(六)资格审查公示:经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复核后,符合报名条件者在美兰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时间预定为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经复核资格符合的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进行笔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招聘。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审查资格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5:5计入总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中小学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命题、评卷及面试委托有关部门举办。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均为预定时间。

2.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分数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基本技能考核(幼儿园:弹、唱、跳、画、讲故事;小学:报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成绩均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美兰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八)考察。根据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考察,若出现总分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排名;被考察者须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以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竞岗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美兰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时间待定)。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岗前培训。拟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将有关资料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签约。被聘用教师须与学校(幼儿园)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十四)考核。被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区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同等在编在岗教师待遇。

 六、本方案由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0898-65321276

 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区监察局:0898-65301661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6日

附件:2016年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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