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蒙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2016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要求,为做好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在报考蒙山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表1)。
三、面试程序
1.面试资格复审
7月1—5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由教育局人事股直接电话通知本人,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蒙山县政府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的组织和实施
(1)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上午8:00开始,面试人员要求当天上午7:30全部到位,并进入相应的候考室,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要求执行。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7月15日上午9:00至12:00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面试名单在梧州人才网和蒙山县网公告,面试时间和有关要求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3.面试地点:蒙山中学
4.面试方式
(1)采用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各考生按抽签的顺序进场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的内容为现行初中、小学幼儿园相关科目教材,教材由教育局提供,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质、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4)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加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5分钟,题目由考官当场出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蒙山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