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教育系统2016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阜宁县教育系统2016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报名注意事项1及附件1《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3、204室)。
联系人:韩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0515—89716219、0515-8971620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类别报名(中学教师岗位、阜宁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岗位、阜宁师范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①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学科岗位,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须持有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对应的小学学科岗位;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小学学科岗位;
③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音乐、体育、广播电视编导及聋人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方向)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只能报考与学历证书专业相一致的学科岗位,但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报考学段、报考学科);
②《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入编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4.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6.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