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从教,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不限)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
7.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学校、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相关栏目(http://jyj.cixi.gov.cn/col/col43240/)、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有关中小学校网站和部分重点高校网站查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
2.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的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者填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于12月1日下午4:00前发送到cxjyjjszp@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时至12时。逾期不再受理。
5.现场确认地点:慈溪锦堂学院(古塘街道孙塘路532号)。
参加确认者随带《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排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类荣誉以及各类奖学金的,同时提供上述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综合面试
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内进入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告知。
(三)能力测试
综合面试合格者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综合面试后告知。
能力测试方法为试讲(其中音乐、学前教育教师加试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能力测试成绩相等的,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四)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与测试成绩同时公布,体检费自理。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中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考生在校期间表现。考察开始时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慈溪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聘用人员因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或逾期不报到的、有考察不合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非师范类聘用人员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公布。
5.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溪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6.联系电话
慈溪市教育局:0574-63919019;
慈溪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4-63919058。
附件:1.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