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公告
(2017年中国计量大学专场)
玉环,位于浙江东南沿海、中国黄金海岸线中部,长三角经济圈南翼。玉环经济连续多年跻身中国县域经济百强榜,2016年,玉环位居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第28位,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第13位。2017年4月,玉环撤县设市。
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玉环市属学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一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曾先后获得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浙江省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学校创办于1996年,占地面积150亩。现有在校生2800多人,教职工200多人。学校设有数控技术应用、金融事务(会计)、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平面设计与装潢等三大类十个专业。其中,数控技术应用为省示范性专业、省级骨干专业,金融事务(会计)为省示范性专业,学前教育为台州市示范性专业。
为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玉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8人)
音乐3人(声乐2人、钢琴1人)、美术1人(平面设计)、电子商务1人、会计1人、旅游管理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近三年(2016、2017、2018)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曾获专业奖学金的211或985高校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参加本专业相关技能竞赛获院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本科毕业生、曾获一等专业奖学金的本科毕业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30周岁(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专业相符;
(五)2018年8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外境外学历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认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既可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也可现场直接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jsbm.yhedu.com/点击右侧“马上报名”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即可填写相关信息参加预报名。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报名(时间:12月1日8:30至11:30,地点:中国计量大学)
所有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毕业证书(查看原件,上交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上交);
2.身份证(查看原件,上交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相关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交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时间(12月1日13:30)和地点(中国计量大学)。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面试的办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2.面试形式:(1)模拟上课,准备时间1小时,模拟上课时间10—15分钟;(2)音乐、美术、电子商务加测专业技能,具体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 12月1日13:30,中国计量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一)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录用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环教育网上(www.yhedu.com)公布。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玉环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则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束后,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玉环市教育信息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对考察和公示中出现放弃或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考生必须认真审阅相关招聘条件。如对相关专业等要求有疑义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一旦发现有伪造学历、证书、证明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二)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违纪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拟聘人员签署就业协议书后,不得擅自解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到玉环市教育局;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不能胜任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后须在2020年9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考察和录用等相关事项在取得毕业证书以后进行,未如期取得学历证书者取消拟聘资格;
(六)被聘用人员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玉环市服务6年以上(含6年)才允许流动到市外,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9928671 0576-89928672 13600570963
玉环市教育局 玉环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