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18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是在原绍兴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绍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绍兴市教师进修学校合并的基础上,于2006年10月正式成立的绍兴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学科课程、教学评价、心理健康等研究。指导绍兴市下属各区、县(市)教科研部门、教师教育培训部门开展工作。为了不断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能力和水平,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育科研专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教育科研员(教育科研或课程教学相关专业或方向)1名
二、基本条件
1.2018年应届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
2.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能独立开展教育科研指导中心管理制度的设计与文件管理、开展各类课题研究的技术咨询、培训与指导的能力;具有数据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组织协调教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思想品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xjky.com/index.aspx)下载并填写《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专业研训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稿,与个人简历、自荐材料,博士学位论文和2篇代表作,身份证、研究生学生证、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照片一起打包发:sxzcx5128@163.com ,邮件名称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0∶00-- 12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根据基本条件和招聘专业要求,逐个对应聘对象的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后,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12月25日前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在体检前确认放弃体检的,可以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
6.签约: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于2018年7月5日之前持毕业证书、报到证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报名联系: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办公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新河弄66号,邮编:312000),联系人:郑长兴,联系电话:0575—88905128;王玉,联系电话:0575—88979775。
附件: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专业研训人员报名登记表
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