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广局下属绍兴艺术学校招聘舞蹈教师公告
绍兴艺术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教师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35周岁(1981年9月7日-1999年9月6日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人数和专业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舞蹈教师 |
2 |
舞蹈学、舞蹈表演 |
三、报名
1. 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6日);(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填写《绍兴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3. 报名地点: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二环西路500号)
4.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7年9月19日9:00至1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绍兴艺术学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专业面试和笔试组成,专业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等时,以专业面试成绩领先者排序为前。
(一)专业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专业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时间:2017年 10 月10日。
面试地点:绍兴艺术学校。参加考试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
面试内容:
1. 个人基本功展示(限时3分种)。
2. 个人成品剧目展示(可以自带服装、道具等,限时6分钟)。
3. 命题讲课(20分钟)。
(二)笔试:参加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满分均为100分。每一类的两科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前2名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监督电话:81505386。
联系咨询电话:88337056。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