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8名、幼儿教师2名、中职舞蹈教师1名、中职数控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4条基本条件且至少符合1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对口,具体见资格条件和招考计划,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岗位、部分考生可以是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要求。
4.已经取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被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除名的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大专学历:婺城区生源(不含集体户、下同),年龄25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应(指2017届毕业生,下同)、历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报考岗位须与大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一致,下同)。无教师资格证者报考,录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下同)。
2.本科学历:金华市生源,年龄在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历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选择报考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专业不对口的不予以报名。985、211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和艺术体育类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就近选择报考岗位。
3.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在婺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含实验中学、区机关幼儿园)连续代课满一年(2016年9月初开始代课,连续代课到2017年6月底的视作满1年)的在任代课教师,本科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大专学历的放宽到28周岁。可以根据大学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目前任教学科选择岗位报考。
4.中职数控报名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数控专业实习指导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申请实习指导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笔试面试的视为已取得资格证);具有不少于5年中职教学经验的在任教师(任教学校限金华市本级范围内学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 3月2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北楼2302办公室,金华市区K9路公交车终点站)。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报名,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方法: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应届生同时递交高等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事先填写或打印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四)一式二份、并粘贴好近期免冠照片。同时下载承诺书,签名后一并上交。报名成功者的信息表由婺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后返还报名者一份,作为准考证使用。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信息表,笔试、面试、体检、签约等环节都将用到本信息表。
4.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计划为8人及以上的为2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反馈初审结果。考虑到本次招聘考试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正式毕业之前以及时间紧的实际情况,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公务员招聘的办法,在笔试结束之后再进行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条件者的面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分、面试分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各占总分的50%。
(一)笔试(卷面分 200分,计入总分时折合成100分,试卷上所有题目都是必答题。):
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的笔试环节采用“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教育基础知识+艺术体育,学前教育的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卷。每套试卷具体分数构成情况如下,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卷:教育基础知识50分,语文、英语各75分;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卷:教育基础知识50分,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各50分;教育基础知识+艺术体育卷:教育基础知识50分,音乐、体育、美术各50分。文科、理科岗位及格分为80分,艺术类岗位的及格分为45分,低于及格分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单位举办相关的培训,任何培训班、培训广告与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笔试时间:2017年 4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婺城教育网、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特别提醒:考试时间、地点不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自己查阅网站。笔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信息表进场考试。
(二)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和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岗位数为8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及格分不能录用。
学前教育岗位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课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进行相关专业素养技能测试。其他岗位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婺城教育网、婺城人力社保网站另行公布。
(三)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没有递补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应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录用。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原则上至少在婺城区中小学服务满6年后才能申请调动、辞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根据下属学校教师缺编情况及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入围者放弃录用等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可递补对象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319872。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四:报考承诺书
附件四:
报考承诺书
婺城区教育局:
我已仔细阅读了贵局《金华市婺城区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本人自愿报考的 岗位。如能被录用,本人无条件服从贵局的工作安排,并承诺在相应学校至少服务6年。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