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3月直接考核(选调)教师招聘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需直接考核(选调)招聘教师64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直接考核(选调)招聘64名教师。本次招聘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3月直接考核(选调)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五类人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17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
(二)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具有区级以上综合荣誉。
(三)杭州地区县(市)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县(市)级以上综合荣誉。
(四)浙江省其他地市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地市级以上综合荣誉。
(五)其他的普通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地市级以上综合荣誉。
在职在编人员所在单位的经费形式应为财政补助。
三、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三)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四)除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其余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第二、三、四类人员要求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六)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其它有关资格条件或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四、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见附件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五、集中面试
经初审入围的应聘者将安排时间进行集中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届时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体检由社会发展局负责组织,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www.xiashaedu.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开发区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7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通过本次直接考核(选调)聘用人员中,符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条件(详见附件5),经研究后可以享受相关人才政策。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898612、0571-86871715
附件:
1.2017年3月直接考核(选调)招聘计划表.xls
2.开发区直接考核(选调)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3.开发区直接考核(选调)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4.招聘单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xls
5.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doc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