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实施201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8名(提前批体育教练员如招聘不足,将增补到中小学幼儿园共用岗位体育学科中,具体调整计划2月底前公布)。
1.中学教师21人:语文3、数学1、英语1、科学3、历史4,地理2、社会5、政治2;
2.小学教师18人:语文10、数学5、英语3;
3.中小学共用岗位教师18人:信息4、美术6、音乐6、心理2;
4.职校专业课教师4人:电子商务1、机械1、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1、烹饪1;
5.幼儿园教师17人;
6.中小学幼儿园共用岗位教师9人:体育9;
7.特校教师1人:特殊教育1。
上述岗位中,设立面向山区、偏远学校(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章镇镇、永和镇、长塘镇、盖北镇所属学校)特设岗位男教师14名,其中:初中教师4名(语文1、体育1、社会2),小学教师8名(语文2、数学2、英语1、美术1、音乐1、体育1),幼儿教师2名。
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2倍的,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1)2017年硕士研究毕业生和2017年“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
中、小学教师及共用岗位教师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教师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职教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绍兴市上虞区户籍的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及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绍兴市上虞区户籍以2017年3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要求;
4.身心健康;
5.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符合幼教招聘条件第(3)条的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的优惠政策。加分办法: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2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
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高校阶段及以后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3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1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加分材料4月15日下午5时前提供有效。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上午12时止,将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sysjtj2013@163.com),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报特设岗位的人员允许自愿兼报同学段同学科岗位)。
无相关专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学科,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初中社会、小学语文和初中科学、小学数学学科。
2.资格初审
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网上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3月10日下午。
报名人员登录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于未能得到初审回复或结果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
4.现场资格确认、报名
时间:3月13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招生办(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31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①提交《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③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为学校证明);④有户籍要求的,提交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交学校证明、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加分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中小学幼儿园共用岗位和职教岗位按中学)、小学(特教按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底)。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35%折算成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5%。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入围人员。得分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有特设岗位的学科按特设岗位列先的原则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和结构化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职教专业课和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科加测音乐、体育、美术中的任选一门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面试成绩以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35%+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其中有特设岗位的学科,先确定非特设岗位人员后再确定特设岗位人员,如特设岗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条件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数纳入非特设岗位数。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递补。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绍兴市上虞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择岗按各学科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虞籍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已列入招聘计划中,但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参加统一择岗。
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其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长见习期。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病等其他严重疾患的,经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任教师岗位。
七、有关说明
1.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合法、有序、严密、公正。
2.考试未尽事项可及时登陆“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yjy.cn”,查阅左上侧“公告通知栏”。
咨询电话:82116137、82213203
监督电话:82181577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