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职位(学科)、人数、专业详见《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全部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相应职位选备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4.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2)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选备条件
1.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选备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2)“985”、“211”高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曾2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专业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30%。
2.职高专业课教师选备条件:
(1)职教师资类对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专毕业生应获得过省级技能大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政府部门组织)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获得过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3.幼儿园教师选备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专业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30%。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普高教师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职高专业课教师报名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一楼报告厅,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3.初中、小学教师报名点: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河西餐厅一楼,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4.幼儿园教师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萧山校区,耕文路1108号)行政楼三楼大会议室。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二)报名要求:
1.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证明(含各学科成绩)、相关技能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技能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安排高校现场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采取解题、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职高专业课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采取技能测试、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考察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规定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嵊州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自主择岗。
2.各招聘职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8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九、其它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大专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5.新聘用教师需按照相关规定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6.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1206,0575-83030208。
7.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
8.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嵊州市教育网(http://www.szedu.org)
附件: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