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南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5名,其中初中教师37名,小学教师7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南浔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国高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指考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范围内)2014、2015、2016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和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3.南浔区户籍(是指具有南浔区常住户口,以2016年7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已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南浔区的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4.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报考,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选学科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任教资格选择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6年7月5日——7月13日下午16:30
网址http://www.nxsyxx.com/?thread-8074-1.html
(二)现场资审
时间: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一天,上午9:00-下午16:30。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湖州市浔溪中学(南浔镇南东街102号,汽车可以走虹阳路)。
资审时需提供资料:
1.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①本人身份证、生源地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
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已签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或户籍证明;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相应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南浔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从南浔教育信息网下载)。
5.报考“小学体育2”职位的考生,考生需具有足球特长;报考“小学美术2”职位的考生,考生需具有书法特长。报名时请随带本人“足球”或“书法”方面的相关证件与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类别(学段学科)。
6.缴纳考务费40元。
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紧缺岗位需达1:2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南浔教育信息网。
(三)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占70%。
笔试时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湖州市浔溪中学(南浔镇南东街102号,汽车可以走虹阳路)。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备课、上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20%、60%、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和备课成绩确定,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于网上公布。
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选择岗位
同一职位招聘单位两个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拟聘用对象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择完成后,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开选岗完成后,若有自动放弃的,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报到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cn)和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3023385;0572-3023575。
3.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咨询
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
南浔区教育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