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县教师需求实际,经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2015年公开招聘40名小学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长兴生源毕业生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2015年2月1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012年时年龄未超过40周岁(1972年4月25日之后出生)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在岗编外农村教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历届师范类毕业生(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学历达到大专及以上的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在岗编外农村教师。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小学教师40人
语文13人、数学7人、英语6人、科学3人、音乐3人、体育5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1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2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同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cxedursk@126.com);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同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cxedursk@126.com);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3.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4.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2. 理论测试
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基本知识、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学科课程知识与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 技能测试
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部分学科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学科:钢琴即兴弹唱、听音乐即兴舞蹈;体育学科:体育基本技能;美术学科:场景速写或命题作画;信息技术学科:电脑硬件维护、课件制作)。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各占20%、60%、2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2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按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按备课成绩高者为先。如需递补,也按此方法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从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核和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6228136 6228156 6228110 (监督投诉电话)。
长兴县教育局
2015年2月2日
长兴县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补充公告
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在岗编外农村教师的学科报考明确如下:要求报考的学科与其所学的专业或者与其现所任教的学科一致。
长兴县教育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