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教育系统赴丽水学院公开招聘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教育系统参加“丽水学院2016届毕业生招聘会”的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省优毕业生)、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的毕业生。
3、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学历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服从分配,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无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处罚;
2、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12月26日,地点:丽水学院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考核)
1、初选:招聘单位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初选面谈,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松阳参加面试。面试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关系。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主动放弃、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松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8063903 ;0578-8063539。
附件: 松阳县教育系统赴丽水学院公开招聘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计划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