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6名,其中普高教师3名,职高教师2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学科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5年5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六)除年龄外,报名条件中涉及到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18日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龙湾区教育局(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须提供所需的材料(见附件3)。
报名所需材料提交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17时。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或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专业)。
(四)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若同一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五、考录程序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所有报考对象均要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高的专业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确定入围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内容见《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4),满分100分。
(二)试课考评
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其余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试课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三)笔试、技能测试、试课时间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下午2:00-4:00。
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试课的时间和地点在龙湾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高专业等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试课成绩×30%。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仅对入围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行,考生需再次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择岗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教育网、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高中按成绩高低为序在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采用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择岗前公布)。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择定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同时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幼儿园)签订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拟聘用对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龙湾教育网、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本公告由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86966118
监督电话:龙湾区教育局监察室86387188
附件 1.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
2.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提供要求
4.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7日
附件1:
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
考录岗位 |
考录人数 |
专业要求 |
资格 |
户籍及学历要求 |
其它说明 | |||
年段类别 |
学科教师 | |||||||
普高类 |
生物 |
2 |
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 |
专业不对口的以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学科为准 |
具备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 |
温州市户籍, 2015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1.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若符合两类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应的材料方可报名【见附件3】。 2.在龙湾区民办学校连续任教三年,并在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现任教师户籍不限。 | |
历史 |
1 | |||||||
初中类 |
语文 |
1 |
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 |
具备相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1.龙湾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2015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温州市区户籍。 | |||
数学 |
2 | |||||||
科学 |
2 |
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 | ||||||
社会 |
4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教育 | ||||||
体育 |
2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 | ||||||
信息 |
1 |
教育技术学、信息技术学、计算机及应用 | ||||||
小学类 |
语文 |
9 |
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 |
具备相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1.龙湾区户籍,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师范类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
2.2015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温州市户籍。 | ||
数学 |
10 | |||||||
科学 |
2 |
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 |
2.2015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温州市区户籍。 | |||||
体育 |
2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 | ||||||
信息 |
2 |
教育技术学、信息技术学、计算机及应用 | ||||||
幼儿类 |
幼教 |
4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
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
1.龙湾区户籍,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2015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温州市区户籍。 | |||
职高类 |
信息技术 |
1 |
教育技术学、信息技术学、计算机及应用 |
具备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 |
温州市区户籍,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
电子商务 |
1 |
电子商务、网络营销 |
------ |
注: 1.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开发区户籍;
2.龙湾区户籍或龙湾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户籍均指:蒲州、状元、瑶溪、永中、海滨、永兴街道、瓯江口灵昆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