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公务员(参公)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调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桐乡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名时应选择相应编制性质的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公务员岗位,公务员也可报考参公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考范围规定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6)新录(聘)用镇(街道)干部需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新录(聘)用市级机关单位干部需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新录用选调生需满2年基层锻炼期限;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选调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12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
(7)按照有关规定,在镇(街道)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构成回避关系的;
(9)转任、交流未满1年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8: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通过线上报名进行。
3.需报送的材料: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桐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为《报名表》),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扫描后通过浙政钉发送至相关报考单位联系人。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复审。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事项。
(三)考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入围考试环节。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若入围面试人员主动放弃的,需书面提交放弃申明。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范围。面试由各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原则上在12月15日前完成。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入围考察人员在考察前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考察完成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调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根据其编制性质,书面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汇总。拟选调人员在其现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的,由选调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根据机关(参公)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核定的职数(岗位)内执行。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