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公益一类,自收自支,经费财政保障)工程监督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
3.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本科要求土木类、建筑类,研究生要求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7.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进行,工作日时间,可至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综合事务部现场报名(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1807室,联系电话:陈老师0575-88267367)。
3.所需材料:填写好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开发办综合事务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和思维判断能力,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通过的按规定组织开展考察。体检、考察对象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调入。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开发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