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和借调暂行办法》《来凤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岗位
本次选调(选聘)涉及12个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19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来凤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选聘)范围
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以钱养事、教师、医护人员除外)。
(二)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乡镇(含延伸派出机构)报考的,公务员需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新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聘期须满2年。签订有最低服务年限协议的,服务期满后方能报名。以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
4.需经编制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其中选调生还需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5.具有公开选调(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和编制性质;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选调(选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与选调(选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10月8日至10月12日)
1.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3.报名方式。由各选调(选聘)单位负责组织现场报名。
4.所需材料。符合公开选调(选聘)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来凤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5.资格审查。各选调(选聘)单位严格按照选调(选聘)、条件及岗位设置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得随意放宽或增设限制条件。报名结束后,各选调(选聘)单位将《报名表》报县委编办进行编制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选调(选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各选调(选聘)单位将报考人员名单汇总表及报名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复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统一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能力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公布。
2.面试:面试由各选调(选聘)单位自主开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公开选调(选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选调单位申请、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同意,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由各选调(选聘)单位于面试结束后分别公布。
(五)组织考察
各选调(选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生笔试、面试折合后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同一选调(选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递补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各选调(选聘)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选调(选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报经县委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故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5年内不得调动。
四、相关要求
(一)选调(选聘)工作始终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从事选调(选聘)工作的人员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规定,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严格遵守选调(选聘)工作纪律要求,对在选调(选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信息发布
来凤县人民政府官网为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公告发布、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应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718-6298208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0718-628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