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医药健康科技发展中心等7家单位面向社会设置20个岗位,共招聘22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院校或户籍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社会保险)报考。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岗位“其他条件”中明确生源不限的,面向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政策要求。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就读期间、择业期内无社保缴纳记录。
(四)面向社会在职人员的,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含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从业资格等条件,且不在原单位试用期内。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见具体岗位条件。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
(六)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七)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8:00前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才招聘网填报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fwy.kw.beijing.gov.cn:8080/gkzp/page/HomePage/index),查看相关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需填报以下材料:(1)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按照网站要求和提示进行填写;(2)上传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姓名页、变更页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记录扫描件或电子版,其他证书扫描件;(3)岗位要求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需上传个人工作总结、个人简历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在线审核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所填报和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此次招聘组织统一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主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可登陆北京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4年10月中旬,地点另行通知。
4.查询成绩: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专业能力测试
部分岗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详见附件1),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参加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
(六)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考生低于对应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同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计入总成绩。
关于综合成绩的计算,不组织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织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七)考察、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按照综合成绩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可根据综合成绩按规定顺延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均未达到聘用要求的本次招聘岗位取消。拟聘人选名单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用书或培训。
(三)社会在职人员在进入面试前应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提交同意报考证明。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情形,考生可据实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10-55577959。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