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党政人才结构,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陆海联运枢纽,国际化青白江”建设和区域发展需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区将面向高校公开招聘13名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名额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研究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该岗位表为本次招聘全程总体需求表,招聘岗位将根据每场招聘活动签约情况进行调减,具体岗位情况以当场招聘活动举行时剩余岗位为准。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四)年龄条件。年龄应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6年1月1日及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七)凡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确定最低服务年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具体岗位驻点院校请查看附件1)
时间:2024年9月-10月(具体日程的安排请查看附件3)
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学年成绩(加盖鲜章)、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其中2025年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区人社局补验。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1)请有意向的优秀毕业生仔细核对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后再行前往现场报名。(2)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及在校学习成绩单。同时,请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QQ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试由资格初审和综合面试组成。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学年成绩有不及格的科目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初审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分为初面和终面两个阶段进行。初面主要根据应聘者求职意愿、基本素质和岗位匹配度进行初筛,通过者进入终面。终面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专业素养、协调能力、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其中,考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综合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从高到低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考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三)签订协议。区人社局统一与拟签订协议人员签订意向性协议,并约定相关事项。
拟签订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区人社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已签订协议岗位将从招聘总需求中调减,不再纳入下一场招聘活动。
(四)体检。已签订协议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拟聘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协议书到区人社局报到,由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361077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617700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202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研究生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