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实际,制定本招录方案。
一、招录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此次招录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在薪酬待遇、被装伙食、社会优待等方面有专门政策保障,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步管理。为维护沿河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沿河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有意报考的人员,须仔细阅读有关招录要求。
二、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录时间、人数、工作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1日到2024年8月5日(若报名人员不足招录人员1.5倍,报名时间将顺延至报名人员达到该条件为止)。
2.招录人数:24名,均为执勤岗位。
3.工作地点:沿河自治县城区消防队及已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四、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及特殊人才的可放宽至28岁。
(五)限招录男性。在沿河县就业局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人员,失去土地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人员身高在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0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大学全日制以上学历(体育专业、新闻传播专业、视频编辑专业)、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B2驾驶证、潜水、具备消防消防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优先录取。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涉及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7.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的或其它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时随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时同时对身高进行初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1000米徒手跑(必选),立定跳远、原地跳高(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标准详情见附件2)。
(四)岗位适应性测试:负重登6楼、拖拽、负重100米跑(标准详情见附件2)。
(五)面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最高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提问性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开始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面试成绩统一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布。
(六)体检。体格检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心理测试: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采用电脑系统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评估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和适应性,确定其是否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八)政审考察: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有无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及聘用。
1.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2.成绩均统一在沿河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布。
体检合格的按照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2500元/人/月(其中996元由人社局就业资金支付),绩效1500元/人/月,按照相关规定给专职队员购买保险,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实习期。
(二)工作期间的伙食、住宿和制式服装由单位统一提供,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实习期结束后在保证执勤在位率情况下每月可休不少于6天的假期。
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
(三)被录取人员,要服从大队统一调剂,不服从统一调剂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沿河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沿河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办公室研究确定。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梅李正指导员19885157674,张启明站长15286424310,招录办公室0856-822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