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9名,具体从事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法治事务等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一:苍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辅助人员:2名;
岗位二:苍南县司法局灵溪司法所辅助人员:1名;
岗位三:苍南县司法局马站司法所辅助人员:2名;
岗位四:苍南县司法局矾山司法所辅助人员:2名;
岗位五:苍南县司法局赤溪司法所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2.20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同等情况下法律、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
4.另外还需具备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因本次岗位特殊,需经常性加班和值夜班。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苍南县司法局一楼(苍南县灵溪镇体育场路61号万紫苑1栋裙楼)。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苍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后前往苍南县司法局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苍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符合放宽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结果,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苍南县司法局政治处0577-59972681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苍南县司法局自行组织。根据职位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考察工作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苍南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在考察、公示、录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4.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