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省文成县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证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编外公证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资格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善于沟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6月29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29日后出生);
(五)所在户籍为文成县,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文成县、或者配偶户籍在文成县;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处罚的;
4.按规定有其他不适宜在公证机构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10日止,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52134575@qq.com,邮件标题:所报岗位+姓名。
(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籍资料、毕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
(三)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文成县公证处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后择优录用。
(四)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内容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公证工作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对聘用人员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能胜任岗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未尽事项,由文成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三)文成县公证处咨询电话:0577-6786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