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拓宽村级党组织书记发展通道,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规定,现面向我县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
4.任村级党组织书记3年及以上。
5.2023年度被评为“五星”村级党组织书记或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四星”及以上村级党组织书记。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可到县委组织部报名,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3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响水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响水县双园路36号县委组织部一楼东侧)。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响水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粘贴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在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文件;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6)近5年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7)镇(区)党(工)委、纪(工)委出具的廉政鉴定;
(8)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评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考核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考核
由响水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计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
四、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6889782(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78566(响水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5─68020013。
附件:响水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