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保育员2名,派遣至慈溪市机关幼儿园工作。保育员待遇按市财政核定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一、招聘要求
1.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其他要求
(1)宁波市户籍或具有慈溪市居住证。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保育员工作健康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
2.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2024年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于7月10日17:00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760084919@qq.com),或把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上交至幼儿园门卫处(三北大街1088号),逾期不再受理。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学历可适当放宽。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4.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1.时间和地点:7月12日上午9:00--11:00;慈溪市三北大街1088号,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
2.资格复审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测试
(1)面谈:面谈主要考察个人的基本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行为举止、对岗位的认识等,采用百分制。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
(3)最终成绩=面谈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岗位加测一轮面谈)。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规定
1.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相关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6383890763917001
报名邮箱:760084919@qq.com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