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2014年度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50名,其中副高以上2名,医学硕、博士研究生33名,紧缺专业本科生1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 招聘范围
1、三级乙等以上医院聘任满三年的副主任医师,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2013、2014年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户籍不限。
3、2013、2014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生;户籍不限。
已被上虞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录用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资格;
4、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填好《上虞市卫生系统招聘报名表》,并把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相关证件、成绩单的电子稿件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预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2月7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经综合比较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经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核同意,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各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分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各占总分50%,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由卫生局会同招考单位组织,纪委等部门现场监督。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已明确体检者,不得再到本系统其他医院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须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6、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7、聘用。考核合格者于2014年8月2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录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报到时不能出具招聘职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按规定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应通过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其他人员三年内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规范化培训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年后仍未合格或取得相应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公示前在应聘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考核、公示并聘用。
本公告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附件一:《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二:《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附件三:《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
二0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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